中國投資協會會員服務內容
為更好地服務會員,提升中國投資協會凝聚力,對遵守《中國投資協會章程》、積極履行會員義務的會員單位,提供如下服務:
一、會員單位:1萬元/年
協會對會員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項目:
(一)參加中國投資協會會員(代表)大會;
(二)享有《中國投資協會章程》規定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三)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類會員交流活動;
(四)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專業培訓、論壇會展、項目對接、品牌展示等活動;
(五)優先在協會門戶網站信息發布和宣傳;
(六)免費提供《中國投資協會通訊》會刊等資料;
(七)免費制作會員單位證牌。
二、理事單位:5萬元/年
除享受會員單位服務項目外,協會對理事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項目:
(一)參加中國投資協會理事會;
(二)參與協會重要工作的研究討論,共同決定協會重大事項;
(三)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部門和有關政府部門反映會員意見、建議;
(四)享有與協會合作舉辦活動的優先權;
(五)優惠參加協會組織的收費培訓、論壇、會展項目;
(六)優先在協會網站、會刊等媒體進行形象展示。
三、常務理事單位:10萬元/年
除享受會員單位、理事單位服務項目外,協會對常務理事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項目:
(一)參加中國投資協會常務理事會;
(二)免費提供投融資咨詢服務1次;
(三)優先享受協會提供的專家咨詢服務;
(四)整合會員優質資源,搭建合作平臺。
四、副會長單位:30萬元/年
除享受會員單位、理事單位、常務理事單位服務項目外,協會對副會長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并不限于以下項目:
(一)免費提供投融資咨詢服務2次;
(二)協助企業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項目,加強政府與企業溝通聯系;
(三)優先獲得在協會相關活動中展示單位與個人的機會;
(四)享有與協會共同出席國內外重要活動的權利;
(五)每年度在《中國投資協會通訊》會刊安排專版宣傳一次。
本服務標準自公布之日起實行,由中國投資協會負責解釋。